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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氏教育是以意大利的女性教育家玛莉亚.蒙台梭利(Maria Montessori,1870-1952)的名字命名的一种教育方法。蒙氏教育法是一种全面提升儿童素质,发展儿童潜能的教育方法。蒙特梭利认为儿童存在着与生俱来的“内在生命力”,这种生命力是积极的、不断发展的、具有无穷的力量。而教育的任务是激发和促进儿童的“内资潜力”的发展。蒙氏教育法认为儿童不是成人灌注的容器,也不是刻意任意塑造的泥和蜡,教师和父母必须认真研究、观察儿童、了解儿童的内心世界,在儿童自由与自发的活动中,帮组儿童获得身心发展。 据此,蒙特梭利为学前儿童迅速成长的训练方法,蒙特梭利教育法是一个 非常实用的、操作性及强的、完整的教育体系。他不但能完成对儿童的早期智力开发,而且能全面提升儿童的身心素质。蒙特梭利非常重视儿童智力早期开发,但是反对教师为中心的填鸭式教育,蒙特梭利学校主张以自我教育为主,在教育活动中,儿童是主体、是中心。她主要是把握儿童放入敏感期。顺着敏感期学习的特征,得到最大的学习效果。教师扮演协助者的角色。完全人格的培养,幼教的最大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。尊重孩子成长步调。没有课程表和上下课时间,使孩子能够专注的发展内在的需要。混龄教学。不同年龄孩子会相互模仿、学习、养成儿童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行为。丰富的教材与教具。采取尊重孩子内在需求的方式,让孩子适时、适性的成长,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,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力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的成长。摒除奖惩制度。采取尊重孩子的方式,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。 |